《中国纪检监察报》今天刊发题为《江西万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同上警示教育课 身边人身边事发人深省》。“上官河”注意到,文中提到该省近年来查处的卢建、何根生、熊剑、张景忠、漆小望、董立新等多个纪委“内鬼”。
公开履历显示,卢建曾任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原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供销合作社纪检组原组长;何根生曾任宜春市万载县委原常委、县纪委原书记;张景忠曾任上饶市广丰区委原常委、区纪委原书记;熊剑曾任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二级调研员;漆小望曾任萍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董立新曾任景德镇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南昌市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资料图)
去年年底,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四集电视专题片《“赶考”路上》最后一集《春风化雨》。卢建、何根生、张景忠、熊剑等都曾出镜忏悔。
“75后”纪委书记什么钱都敢收
2020年5月11日被查的卢建,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江西南昌人,197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已于2016年2月退休的卢建,曾长期在江西省纪委任职,曾任江西省纪委信访室主任,江西省科技厅党组成员、江西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组长,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江西省纪委驻省供销合作社纪检组组长等职。
卢建
2020年10月23日,卢建被开除党籍。卢建被指对纪检监察事业毫无忠诚之心,执纪违纪,以工作秘密换取个人利益;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择手段大肆敛财,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生活腐化堕落,毫无羞耻之心,道德败坏、品行低劣。
卢建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典型。据办案人员介绍,卢建在担任江西省纪委信访室主任期间,违规向多名官员泄露信访举报信息,被这些官员奉为“座上宾”。卢建也利用这一层关系,为多名老板、朋友牟取不正当利益,卢建自己也从中牟取私利。
2021年3月21日被查的何根生,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江西宜春人,大学学历,1992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根生曾任宜春市宜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宜春市万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
何根生
2021年9月18日,何根生被“双开”。通报显示,何根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信组织信“骗子”;“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甘于被“围猎”,甘当恶势力“保护伞”;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应予严肃处理。
办案人员介绍,手上的纪检监察权力被何根生当成往上爬的筹码。为了讨好当时的万载县委书记胡全顺(已被查),对于县纪委发现的问题,何根生不是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而是向胡全顺报告后,擅自决定隐瞒不报。
2021年12月24日,张景忠被查。公开履历显示,张景忠,男,汉族,1976年1月出生,江西上饶广信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张景忠曾任万年县裴梅镇党委书记,鄱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广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上饶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等职。
张景忠
去年6月22日,张景忠被“双开”。 对于张景忠,专题片直接指出,张景忠的入党动机就是为了当大官发大财,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时,三十出头的他,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压价承揽工程,自己从中收受贿赂,从此在贪腐的路上越走越远。张景忠还把单位当作“自留地”,颐指气使,更不愿接受监督。面对班子成员的提醒,他百般辩驳,甚至排斥打击别人,或者想尽办法拉人下水。
办案人员介绍,张景忠什么忙都敢帮,什么钱都敢收,当上上饶市广丰区纪委书记之后,自以为进入了“保险箱”,更是明目张胆地为不法商人站台、打招呼。
2021年11月3日被查的熊剑,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江西进贤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11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熊剑曾任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正处级纪检监察员,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二级调研员等职。
去年1月26日,熊剑被“双开”。熊剑被指身为纪检监察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知纪违纪、执法犯法,在组织核查时频繁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心无敬畏,打着纪检监察机关的旗号,与商人老板沆瀣一气,热衷经营“朋友圈”,主动寻求“被围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由老板付费的旅游安排等。
专题片指出,熊剑主动寻求“被围猎”,大肆牟取私利,不仅葬送了自己的前途,也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省纪委组织机关干部旁听纪委“内鬼”庭审
“有的理想信念动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有的拿权力搞攀附,跑风漏气、甘当内鬼;有的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力寻租,靠案吃案、徇私抹案;还有的贪图享乐、由风及腐,甘于被‘围猎’、主动求‘围猎’……”文章显示,江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在通报剖析这些典型案件时说,纪检监察干部本应时刻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但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却忘记职责使命,走上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不归路,严重践踏纪法尊严、损害纪法权威,败坏纪检监察机关声誉,损害党的形象,危害极大。
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显示,前不久,该省纪委省监委还组织机关干部旁听萍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漆小望案庭审,把“警示课堂”搬进“庭审现场”。
(原标题:多个省纪委“内鬼”被中纪委机关刊点名!“75后”纪委书记什么钱都敢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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