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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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熵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
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
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
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
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
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此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充分分
析、论证。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
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董秀琴、卓淑燕、庞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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