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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合肥市商务局官网发布《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实施细则将从15个方面实施奖补措施,促进合肥市经济发展。
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经济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的通知(图片来源:合肥市商务局官网)
该实施细则从支持发展首店经济、支持特色商业街区提质升级、支持楼宇经济规模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在肥新成立销售公司、激励住餐企业增长、支持内陆港、航空港、水运港等发展、支持会展经济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合同外资到资、支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鼓励服务外包在岸离岸业务规模发展、鼓励企业升限入统、激励零售批发企业扩大规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持续发展、支持企业加入重要产品追溯体系15个方面提出系列奖补措施。
其中,在支持发展首店经济方面,合肥市将对当年新开业的中国首店、安徽首店,根据品牌影响力、投资、营业收入等考评结果,分档给予投资主体最高20万元-50万元奖励。
在鼓励制造业企业在肥新成立销售公司方面,合肥市将对制造业企业在肥新成立的销售公司,当年商品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在鼓励合同外资到资方面,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500万美元的企业,按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1%分档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值得关注的是,“商务15条”明确,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正常申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主体;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