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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带步枪实弹在西安登机被行政拘留:是父亲遗物,收拾时没注意_要闻速递

发布时间:2023-04-13 11:30:15 来源:大风新闻

她很后悔出发前没有把物品检查好。

4月7日下午1时许,旅客万某于乘坐航班前往珠海。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接受安全检查时,被安检人员在随身携带的包里发现一枚子弹。

经调查取证,查获的子弹为一枚未击发的步枪实弹。万某交代说,她是来陕西收拾父亲的遗物,这枚子弹是和一些杂物一起放在一个鞋盒里,她没注意,返回时就带到了机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12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咸阳机场分局西区派出所了解到,旅客万某为某工厂退休职工,且无其他违法行为,认错态度较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1:带着子弹进高铁站?一女子被行政拘留

近日,准备从无锡前往上海探亲的女子曹某,在进火车站安检时,被安检员给拦了下来……

原来,在曹某的行李箱内竟装了一枚长约6厘米的子弹。

女子还告诉民警,这枚子弹是父亲给的,准备用来作为装饰用的项链。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3月17日,在无锡东站,安检员发现有旅客携带的行李箱内存有可疑物品,外形很像子弹。安检人员马上通知执勤民警到场,民警随即到场,发现确实是一枚子弹。

“是你带的啊?你这个(子弹)哪里来的呢?”

“我爸当兵的时候带回来的,说给我做项链,我就始终没有做,一直带在身边。”

“还有别的(子弹)吗?”

“没有了,就这一个。”

随后,女子曹某被民警传唤至派出所。经查,这枚子弹为步枪子弹,长约6厘米,结构完整,为未击发实弹。

这个子弹很完整,没击发过,里面有底火,还是比较危险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海铁路警方依法给予曹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并收缴其所携带子弹。

案例2:珠海机场行李箱惊现4发子弹,女子被拘留5日

2022年7月7日,珠海机场派出所接报:珠海机场安检在一名旅客(熊女士)的行李箱内发现4枚未击发的步枪子弹。

经初步询问,熊女士携带的4枚子弹系其父亲赠予其用于“辟邪”,日常放在行李箱内辟邪,此次出行前忘记在行李箱中取出。

民警联系熊女士父亲居住地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熊先生称子弹是在湖南娄底老家山坳里挖出的,共6枚,4枚子弹送给女儿、剩余2枚子弹一直藏于家里,因想用于辟邪,一直未上交。

经司法鉴定,熊女士携带的4枚子弹均为56式步枪弹。

2022年7月16日,机场派出所已依法对熊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小编提醒: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乘机规定,子弹属于军警械具类物品,禁止随身携带、禁止办理托运,如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旅客随身携带,安检部门将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为确保顺利过检,请勿抱有侥幸心理并携带违禁物品乘机。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卿荣波 编辑 王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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